2/12-嵐『觀光大使』再次起用

時間數年,無想到嵐再次可以成為觀光大使的代言
想必第一次的宣傳效果很受益
能再次起用,真的很開心
又可以看到鋪天蓋地的宣傳照
這次新的廣告也很活躍
而且不同地區,他們手上的代表物也相應不同
羽田、成田、關西、中部、新千歲和福岡機場
希望可以很快在香港看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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